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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日期:民國961127

慈濟道侶檀施會十一月新書

《藍天的懷裏,甦醒——十二位受刑人重生的故事》

歡迎隨喜助印索閱本書


※溫慰接納 助他歸復
      ◎撰文‧黃富源(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專任教授)

身為研究犯罪的工作者,有太多時間需要孤獨地深居在自己的研究室裏,仔細研讀犯罪學的新資料。

不過,長年累月的經驗告訴我,實地到監獄裏與犯罪者訪談、訪問出獄的更生人,真正深入他們的世界——使用他們的語言、了解他們的文化、體會他們的人生經歷……所得的資訊,絕不會比從犯罪學文獻上所得的資訊少。

這些活生生的案例,比起單純的資料和數據,更能啟人深思,動人情懷。

所以,我常常會在課堂上提醒同學,犯罪學不是冷冰冰的教科書,而是活生生存在我們生活中的真實故事;找尋犯罪防治的答案,必須回歸到現實生活,更需要回歸到「人性」。

多年來,我訪問過被人形容為冷酷無情的年輕殺手、身陷困境的經濟犯罪者、偷遍南北的「神偷大盜」、孤獨自閉的女犯,甚至無人聞問的過氣老大……他們或許閱歷各不同,卻都有共同的特徵——需要了解的複雜人生;而且,他們多半境遇坎坷、前途多舛。也因此在追蹤他們出獄之後的生活時,會發現有太多人仍舊身陷貧病,甚至被殺身亡,或是不知所終。

我個人的心得與這本書的內容,有著高度的重疊。這些真實的故事,點出了更生人不是在出獄之後,便從此履道坦坦、前途光明;相反地,橫亙在他們面前的是充滿 著誘惑、歧視、禍亂與貧病。幸運者,有了別人的幫助,在重生的過程中自然較為順遂;不幸者,必須單獨面對所有的苛酷挑戰,淪於各種困苦之中,甚至步上了重 返囹圄的命運。

從這幾個活生生的案例中,我們當能明白,更生人自新的道路是艱難的;縱使有心改悔向上,仍會面對太多的困難。出獄後有人幫助與否,是更生人能否歸復社會的關鍵;這些幫助包括了物質與精神層面,而其中任何人都能夠做到的便是——溫慰的接納。

這種精神上的支持,如果能夠來自於家庭、來自於學校、來自於社會、來自於四面八方,讓更生人清楚知道,改過自新的道路雖然艱苦,但是並不孤單;如此,更生人有所感動,才能真心回歸成為一個堂堂正正的人。

在犯罪學中,有一個所謂「明恥整合」的理論。「明恥」指的是,當事人能夠知道自己的過錯,而有改悔向上的決心;「整合」指的是,當犯罪人自知過錯,願意改悔向上時,社會應該伸出接納的雙手,讓他真正能夠整合回歸於社會。

學理與實務上都指出,決定個體是否繼續從事犯罪行為的關鍵在於「羞恥」。如果個體受到強烈的「羞辱」,則極易步上參與犯罪副文化團體之途,而進一步習得犯罪行為。反之,如果個體受到「明恥整合」的洗禮,則將習得「良心」,而少蹈犯罪之途。

對於犯錯的人,當然必須要有道德上的評斷與指正。但是人類社會對不良行為的非難有如光譜,是有程度差別的——這個光譜可以從溫和的說教,到名正典刑的嚴厲處罰;「明恥」是輕微的非難,「羞辱」則是嚴厲的處罰性非難。

「明恥整合」有助於減少犯罪,而「羞辱」則會增加犯罪。如何區別明恥與羞辱?「羞辱」是對犯錯者不尊敬、污衊,且不會在非難後接受犯錯者,而是將之標籤為邪惡的人,排斥於社會之外。

與「羞辱」大不相同,「明恥」雖然也會非難犯錯者,但是對犯錯者的責備僅止於過程,當其承認錯誤之後,仍舊給予原諒與接納、整合於社會的機會。

「羞辱」會將犯小錯者推向蹈犯重罪的深淵。相反的,「明恥」就個人層面而言,可以減低犯錯者身蹈犯罪副文化的可能性與再犯錯的機率;就社會層面而言,則扮演著嚇阻犯罪、削弱犯罪副文化價值、強化個體與社會對犯罪排斥力的角色。

「明恥」整合防範犯罪的效果,會在當犯錯者承認自己的錯行、並自感羞慚之際達到最大,因之有助於犯罪的減少。

這本受刑人重生的書,沒有枯躁的學理說明,但是從個案的陳述中,明顯地證實了明恥整合理論的真確,強調社會接納明恥改悔的人,是更生人能夠回歸社會的保證。

我個人深深相信,學理來自於事實,事實反映理論;更樂意推薦這本書,給研究犯罪學的學者與實務工作者,和所有關心社會和更生人的人。

願我們的社會,在大家的努力與祝福下,充滿和諧與幸福。


※再給他們一次機會
      ◎撰文‧盧蘇偉(板橋地方法院少年保護官)

我會就讀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,決定在犯罪矯治領域工作一輩子,其實是有一段讓我永生難忘的背景。

父親年輕時擔任農會總幹事,因部屬貪瀆、捲公款逃逸,不僅受牽連被判刑一年,家產還因此被查封、拍賣殆盡。那一年,我雖是幼兒,仍依稀從長輩的談話中,感受到「一人犯罪,全家受刑」的悲慘。

就讀警察大學,暑假到台北監獄實習時,看見媽媽帶著孩子來探望服刑中的爸爸,我的眼淚都會忍不住落下;這樣的場景,曾經也是我人生走過的一段路。

我們從不曾因父親入獄而看不起他,反因為他堅忍不拔,出獄之後一無所有,冒著危險辛苦地在礦坑工作,維持一家九口生計,而以這樣的父親為榮。

一次犯錯,終身背上污點,是最不合人道的刑事政策。人都有可能因一時疏忽而觸法,社會上對有前科的人,常以有色眼光評價。父親的瀆職前科,讓他在人生路上備受考驗,所以終其一生,他都在為策動企業重用更生人而努力。

父親生前從事企業顧問工作,他幫助過的許多企業主也都曾是更生人。他最常舉的例子,就是日本一家清潔公司,所用的員工幹部都是更生人;給更生人工作機會,就等同給予他們一家人一條生路,他會比一般人更珍惜和努力,這是這家企業成功的訣竅。

他常勉勵我,一個人的一生不必在光亮處點燈,應該在社會暗角作終身的點燈人和守護者。

父親逝世快十年了,謹記他的遺訓,我以服務犯罪兒童和青少年、接引更生人再造生命的光和熱為職志。這個工作也許沒有掌聲,但我相信幫助一個迷途孩子,未來就會少一個受刑人;幫助一個更生人,就能救一個家庭。

在工作生涯中,我接觸過數千名個案,有許多孩子犯案的原因,是爸爸或媽媽在服刑,缺乏良好教養,而導致行為偏差。十分遺憾我們的社會有太多的指責,而少有 具體的關心和援助。父母犯罪入獄是罪有應得,但孩子卻要因此蒙受身心上的折磨,甚至淪為犯罪少年,未來很可能再沉淪為慢性犯罪者,終身進出監獄。

我常思考:這樣的結果,誰是最大受害者?不是別人,而是整體社會。

協助受刑人,讓他出獄之後有很好的接引,才能以最短的時間回歸社會,重新做一個能付出、有貢獻的人,而不是麻煩的製造者。

我們要有前瞻性的認知——犯人或更生人不是別人,而是社會大家庭裏的一分子;放棄和惡懲他們,只會把他們逼向沉淪的暗角,讓他們永遠找不到回家的正途。

刑罰的功能是有限的,「愛」與「包容」才是社會最需要的一劑良藥;給予我們能做到的溫暖和關心,我們就會在這個社會存入一分愛的存款。

讓我們以陪伴親愛家人度過風雨暗夜的心情,為更生人點一盞光明燈,暖暖地照亮他們灰暗的人生。再給他們一次機會,不管他們曾經做了什麼、不管他們跌倒過幾次,您的祝福和溫暖,會是他們生命的轉機。
(以上篇章,摘自《在藍天的懷裏,甦醒——十二位受刑人重生的故事》推薦序)

‧「慈濟道侶叢書」網站:http://www2.tzuchi.org.tw/tao_publish/index.html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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